摘 要: | 案情简介申请人李某于2006年6月份到某私营企业工作,是该公司配料车间的配料工,其主要工作是将石英粉、纯碱、硼砂、云石粉、卡石粉、碎玻璃等物质搅拌均匀.被申请人为工人配发两个口罩,但由于原料粉尘极大,2008年2月申请人感觉身体不适,到几家医院进行检查,均发现肺部阴影,但未诊断出病症,直到2009年10月份到省医院做了详细检查后被确诊为矽肺病,于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但被申请人拒绝支付任何赔偿.申请人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确认2006年6月至2008年2月期间双方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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