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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艺术
引用本文:张绍华.论书法艺术[J].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85(1).
作者姓名:张绍华
摘    要:古代书家有所谓“书者,心之迹也”的说法,认为书法可以“达其性情、形其哀乐”,起到“发人意气”的作用。明代祝枝山说得更具体,认为“情之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斂,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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