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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长官之人格
作者姓名:刘亦常
摘    要:我国教育行政长官,在中央政府为教育部长,在省政府为教育厅长,在县政府为教育局长。局长厅长部长之权力与责任虽彼此不相同,而各级良好教育行政长官之整个人格似有彼此共通之条件。个人之才具有大小,宜于做局长者或不宜于做厅长,宜于做厅长者或不宜于做部长。但此种差别,是量的而不是质的。本篇所要讨论者为良好教育行政长官之各种特质而非此种特质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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