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春秋时期"烝"婚制的合"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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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宗棠,张泰.论春秋时期"烝"婚制的合"礼"性[J].学术论坛,2006(2):169-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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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宗棠 张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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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山东,济南,250100 2. 临沂师范学院文学院,山东,临沂,2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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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文明到春秋时期已演化了三千年左右,其间的婚姻制度一定经历了逐步的演化过程,只是没有文字记载,后人无法了解其真实的历史演化过程罢了。后人在训释《左传》中包括“烝”婚制等一些古代名物制度文化现象时,难免会感到困惑。春秋时期“烝”婚现象在后人看来难以理解的原因,在于后人据当时的伦理观来审视和评价此现象。文章主要利用《左传》中自身的、其他一些史料来论证“烝”婚制在春秋时代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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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春秋 "烝"婚制 合礼性 |
文章编号: | 1004-4434(2006)02-0169-03 |
修稿时间: | 2006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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