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审判的生命。司法统一是司法公正的基石,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因成文法县有滞后性、抽象性、原则性等特点,与日益俱增的新型案件无法同步,因此当前司法裁判中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得出不同的裁判结果,极有可能加剧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仰危机,而指导性案例能弥补成文法的不足,提高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需要以现代司法理念为指引,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高度重视案例在我国法律适用中的指导作用。只有更加扎实地开展相关研究和探讨,与时俱进地进行超越与变革,推进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才能更好展现和提升各级法院和法官的司法智慧和信心,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的全面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