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听的重新认识 |
| |
作者姓名: | 李东旭 |
| |
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
| |
摘 要: | 考察我国历史上有记载的侦查实践,会发现监听并不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我国古代就有依靠自然感官进行监听的案例。目前学界对监听概念的认识并不全面,没有廓清监听的全貌,与客观实际不符。监听是强制侦查行为,本质是秘密听取他人的谈话信息,并不拘泥于任何一种形式,否则就会挂一漏万。科学地界定监听的概念和性质是实现监听立法的逻辑起点,也是对监听进行合理规制,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公民隐私权相平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
关 键 词: | 监听 窃听 秘密录音 强制侦查行为 任意侦查行为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