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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教育与尊严素养之养成摭谈
引用本文:廌喆,曹丹.人权教育与尊严素养之养成摭谈[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5):134-137.
作者姓名:廌喆  曹丹
作者单位:1.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
2.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重庆,401120
摘    要:人权是维护人之尊严的依据,教育的基本任务是臻造人之尊严和价值,一般意义上而言,人权意识的培育需要人权教育,人的尊严素养之养成也需要人权教育。人权教育的核心意义即是通过人权知识的传播让受众在彰显人的主体性基础上生塑人性尊严素养。尊严素养作为现代公民所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以"尊重"为核心,隶分为"自尊"、"他尊"两个向度,以实现尊严的价值,亦即人之为人的自在和喜悦为终极鹄的。

关 键 词:人权教育  人性尊严  尊严素养  尊重  自尊  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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