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阳光体育运动”背景下的梅山武术文化价值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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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小玲,陈永辉.论“阳光体育运动”背景下的梅山武术文化价值开发[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2(6):12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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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小玲 陈永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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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处,湖南长沙,410205 2. 湖南警察学院警体部,湖南长沙,41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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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毛泽东体育思想对我国全民健身运动的影响研究”,湖南省体育科学学会课题“梅山武术在湖南湘中地区农村学校体育建设中的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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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梅山武术文化反映了湖南新化的民俗特点,对当地民众的生活习性、民风的形成具有促进作用。梅山武术在当地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中具备明显优势。应加强领导层的思想认识,把梅山武术教育活动制度化;加大官方扶持和培训力度,形成良好的梅山武术传承人培植链;积极创新传播内容和表现形式,营造梅山武术文化活动空间氛围,以全面提高学生身心素质及民族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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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阳光体育运动” 梅山武术文化 湖南新化 学校 制度化 传承人培植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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