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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逻辑证明与实践标准
作者姓名:朱志凯
摘    要:我在《逻辑证明与实践证明》一文中(见1978年11月2日《光明日报》),对逻辑证明与实践标准的关系、逻辑证明的作用等问题作了一般的论述。现在该文的基础上,继续就这些问题谈一些看法。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和基础,但这并不是说逻辑和逻辑论证在认识中没有作用。逻辑和逻辑证明在人类认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于实践离不开逻辑,逻辑与实践是统一的。人是实践的主体,任何实践都是人的实践。而人是有逻辑思维的,所以,人的行动过程总是与逻辑思维相结合的。其实,不仅是人,一切高等动物的活动也都与其“悟性”相统一。恩格斯指出:“普通逻辑所承认的一切科学研究手段一对人和高等动物是完全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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