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归流”前湖广“苗疆”的社会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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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伍新福.略论“归流”前湖广“苗疆”的社会经济[J].民族论坛,1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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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新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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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苗族自远古以来,迫于天灾人祸,自东而西,由北向南,不断迁徒,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局面。秦汉以后,在楚黔交界地区,以腊尔山为中心,逐渐形成一块较大的稳定的苗族聚居区。元明封建王朝将这一地区划为湖广“苗疆”。其地域范围,据清康熙年间参与“开辟”腊尔山的提督俞益谟记载:“北至永顺、保靖土司,南至麻阳县界,东至辰州府界,西至平荼、平头、酉阳土司,东南至五寨司,西南至铜仁府。经三百里许,纬一百二十里许,周可千二百里许”。从现在的行政区划看,是以黔东北松桃苗族自治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吉首、花垣三市县(即清代松桃、凤凰、乾州、永绥四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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