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家庭财产关系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习惯法与现代法的冲突与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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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凡.论我国家庭财产关系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习惯法与现代法的冲突与协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25(4):22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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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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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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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共同生产经营和储蓄的财产 ,因现行法的忽略 ,常不能明确归属和利用关系 ,致出现纠纷后往往令法官颇感棘手。本文通过对我国处理家庭财产关系的习惯法的描述 ,并指出在现代化的经济、观念、社会结构的大变革下 ,习惯法所面临的困境 ,最后欲借助法律的形式为家庭财产关系提出多元化的建议方案 ,以期理顺财产关系、确保家庭成员合法之财产权益 ,促进家庭关系的稳定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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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财产 同居共财 共同共有 习惯法 |
文章编号: | 1004-3926(2004)04-0222-06 |
修稿时间: | 2003年12月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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