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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列女传》到《烈女传》看妇女地位的变迁
引用本文:李淑梅.从《列女传》到《烈女传》看妇女地位的变迁[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6(3).
作者姓名:李淑梅
作者单位:河北省邯郸师专
摘    要: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由于受封建礼教和贞节观念的束缚,广大妇女的地位是低下的,然而这种低下的地位有个逐渐发展的过程,本文试图从《列女传》到《烈女传》来粗略地谈一下妇女地位的变迁。 先秦时期,并没有完整的系统的规范妇女的理论,只是散见于一些古籍中,如《左传》、《春秋谷梁传》等都提到了女子三从之说:女子“从人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即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一些儒家代表人物由轻视妇女进而严格男女之大防,讲究男女授受不亲。孔子提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孟子提出夫妇有别,女子要顺从丈夫。荀子不仅强调女了要“无违夫子”,还要女子“柔从听命”。这些零散的宣扬男尊女卑的女教思想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情况的变化以及后世整理者个人的好恶或删改或增益,变成系统整齐划一的女教理论则是经汉代儒生之手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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