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村是大规模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重要经济形式——关于常熟市专业村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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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学基
,朱学新
,刘桂才.专业村是大规模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重要经济形式——关于常熟市专业村的调查[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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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学基 朱学新 刘桂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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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常熟市在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在发展专业户和重点户的基础上,由专业户带头引路,形成了一批专业村。所谓专业村,是指以村、生产队或自然村为单位,从事某项专业生产为主的经济形式。具体点说,凡从事某项产品生产的专业户占全村总农户的50%以上;专业生产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50%以上;产品率达80%以上的村或生产队,都可算作为专业村。按照这三条标准计算,至1983年底,常熟市已有110个专业村。其中大队规模的专业村有5个。比如,古里乡的元通村,全村500户中400多户有草包编织机,成为名符其实的草包专业村。生产队规模的专业村占大多数。还有少数专业村是以自然村为基础的。比如,淼泉乡石边村,是有4个生产队的自然村,在103户中有82户从事豆制品加工副业,成为远近闻名的豆制品加工专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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