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之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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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吉喜.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之反思[J].社会科学家,2012(9):1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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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吉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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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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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一般项目“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制度对法学院校素质教育的影响研究”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11年院级教育教学研究重点项目“法学教育中的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问题研究”的资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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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对法学基础教育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这些消极影响防碍了法学基础教育目的的实现。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国家的司法考试都是在法学基础教育完成后进行的。我国应当反思是否继续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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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考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 法学基础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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