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晚年朱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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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宝昌.忆晚年朱德[J].领导文萃,2011(23):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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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宝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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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事大。一要慎重,二要宣传”
1959年.朱总司令当上了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后,对立法工作非常重视,不仅专门约彭真副委员长交谈有关立法事宜,还邀请有关专家到中南海西楼大厅座谈讨论。一次有两位法学工作者来谈“刑法”问题时,朱德对“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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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朱德 全国人大常委会 危害公共安全罪 晚年 副委员长 1959年 立法工作 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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