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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法律意识变迁(专题讨论):从社会管制、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变迁
引用本文:郭星华,;石任昊.当代中国的法律意识变迁(专题讨论):从社会管制、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变迁[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4(6):76-82.
作者姓名:郭星华  ;石任昊
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北京100872; [2]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北京100872; [3]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北京10087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11JJD840005)
摘    要:针对"法是怎么适应社会需求、解决现实问题"的历史命题,以1978年以来的"第三次法律革命"为时代背景,对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变迁历程予以回顾,按照理想类型的方法可归纳出"社会管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这三种国家治理模式。"拨乱反正"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管制"模式,强调法治的价值启蒙,以"压制型法"为手段、追求政治领域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管理"模式,强调法治的制度设计,以"自治型法"为手段、追求经济领域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治理"模式,强调法治的实践关切、以"回应型法"为手段,追求社会领域的共建。中国经历35年的现代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的历史成就,但仍没有完全实现现代法治建设所追求的"法治秩序","社会治理"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理念。

关 键 词:社会管制  社会管理  社会治理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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