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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运行情况浅析
引用本文:刘松.天津市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运行情况浅析[J].天津社会保险,2008(2).
作者姓名:刘松
作者单位:天津市社保中心业务二处;
摘    要:天津市自2001年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初步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推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定点药店是指经市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并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和自购药品服务的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就诊后,持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行为。自购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医疗保险非处方药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的行为。目前全市定点药店共计51家,分布于全市各个区县,7年运行已初见成效,良好的医药购销环境已初步形成。

关 键 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定点药店  药品  天津市  药师  非处方药  经办机构  医疗保险制度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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