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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
摘    要:“临时用工”的劳动者应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咨询台:我从1993年起一直在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当汽车驾驶员,银行将用工形式定为“临时用工”,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至今已工作了十几年,一直未间断过。而且这些年我不论双休日或节假日,一年365天都必须天天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既没有补休,也没有加班工资。请问,我如果向银行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能否拒绝?如果我提出与银行解除劳动关系,银行是否应支付我经济补偿金?读者邹南邹南读者:谢谢你对本刊的关注与信任。来信咨询的你在工作中遇到的烦恼和问题,经编辑部联系相关部门并查阅有关法律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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