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诉讼的理论基础及立法逻辑建构 |
| |
作者姓名: | 李伟 关正义 |
| |
作者单位: |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 |
| |
摘 要: | 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行使中存在两个缺陷,其一,法院在设立责任基金的程序审中认定责任限制权;其二,以抗辩权界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属性。应以形成权界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属性,以形成之诉界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诉讼类型。我国现行立法中没有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诉讼的规定。要构建这一诉讼制度,必须突破现有的立法结构,并且协调好新设制度与现有法律之间的衔接关系。
|
关 键 词: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诉讼 形成之诉 立法建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