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财产法内部的区隔与关联——债法修改中的物权制度协调问题
引用本文:朱虎.财产法内部的区隔与关联——债法修改中的物权制度协调问题[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3(3):13-18.
作者姓名:朱虎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重点标志性研究课题(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项目
摘    要:债法修改中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债法与物权法的制度协调。经由债法和物权法的区分,财产法内部出现了区隔。该区隔观念涉及有体物限定、抽象所有权、物权法定、物权行为等一系列重要制度的确立。但此种财产法区隔的观念在《德国民法典》的发展之中逐步被软化,《荷兰民法典》和DCFR虽然仍坚持财产法内部的区分而非完全融合,但使得财产法内部呈现出多元化的关联。这种关联并非仅仅是一种现象,而且是一种必然,并由此导致制度的诸多因应改变。

关 键 词:财产法  债法  物权法  关联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