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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及配套条件
引用本文:张海.关于税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及配套条件[J].天府新论,1991(3).
作者姓名:张海
摘    要:由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税务学会牵头的“税制改革目标模式及其配套条件及如何看待和处理税制改革同企业承包制与财政包干制的矛盾”课题,于1991年4月10日至14日在贵州省安顺市召开第一次研讨会。10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和4所财经院校的54名同志出席了会议。 一、关于税制改革目标模式及其配套条件 1.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及重点。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确立的“按照统一税政、集中税权、公平税负的原则,逐步理顺税制结构,强化税收管理,严格以法制税,充分发挥税收在增加财政收入和宏观经济调控中的重要作用”的税制改革的思路,符合我国税制改革的实际,今后的税制改革,应以此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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