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政府的道德维度 |
| |
引用本文: | 杜新华.论法治政府的道德维度[J].江西社会科学,2003(7):136-137. |
| |
作者姓名: | 杜新华 |
| |
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浙江,诸暨,310012 |
| |
摘 要: | 法治是我国政府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条件。如何在法治政府中把握好道德维度,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基础。法治政府的道德维度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管理制度和体制的道德化;二是从事政府管理工作的行政主体的道德化;三是管理自身的内涵、本质和内在结构的道德化。
|
关 键 词: | 法治政府 法制 政府管理 道德化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3)07-0136-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3月20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