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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关政策答读者问
引用本文:李湘泉,赵玉屏.就有关政策答读者问[J].老年人,2000(5).
作者姓名:李湘泉  赵玉屏
摘    要:问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到外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能否继续享受离退休费和原单位的生活待遇?在外单位受聘期间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如何处理?(衡阳市周持轮)答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86年10月6日《转发〈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86〕32号)规定 :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从事专业技术活动 ,可以取得报酬 ,其离休、退休费照发 ,并继续享受应享受的生活待遇。个人收入达到纳税数额的 ,应依法纳税。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到外地工作 ,可以保留原地户籍 ,在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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