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入贯彻《物权法》为契机 进一步加强土地产权保护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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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健蓉.以深入贯彻《物权法》为契机 进一步加强土地产权保护和管理[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8,200(6):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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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健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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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地政地籍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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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已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国土资源管理影响重大。国土资源是最重要和最有价值的“物”,规定土地产权和矿权保护及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物权法》最重要的内容。《物权法》全面肯定了《士地管理法》确定的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制度,肯定了近年来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所形成的一些重要的土地管理成果。同时,《物权法》确定的不动产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工业用地招标拍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等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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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加强 土地 产权保护 管理影响 国土资源 实施 法律体系 作用 支架 社会主义 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共和国 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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