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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引用本文:万振茂 ,沈宏达.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3).
作者姓名:万振茂  沈宏达
摘    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原本是商品生产的经营原则。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条件下,各个商品生产者都要在交换中实现自己的商品价值,并使自己的消耗得到补偿,获得盈利,从而求得自己的存在和发展。因此,商品生产者不仅需要计算自己的消耗和成果,而且需要把它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消耗加以比较,需要以自己的收入抵补自己的支出,需要计算自己的盈亏。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由于还存在着商品经济,集体所有制的工业企业,都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同样不能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由于商品生产是从属于一定社会生产方式的,作为商品生产经营原则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就具有不同的社会经济内容,反映着不同的生产关系。资本主义商品生产采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是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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