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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等公平-官场潜规则·淘汰清官之三
引用本文:吴思.第二等公平-官场潜规则·淘汰清官之三[J].社会科学论坛,2002(2):56-59.
作者姓名:吴思
摘    要:公平是有等级的道光十九年(1839年),山西巡抚(类似省委一把手)申启贤到雁北一带视察工作。路过代州(今代县)时,当地一些里正(类似村长)和绅耆(类似老知识分子或退休老干部)拦住轿子告状,反映驿站在征收号草中的问题①。拦大官的轿子和敲登闻鼓告状一样,都是很叫领导反感的行为。所告事实如有出入,按规定就要打八十板子,这是足以要老头们的性命的责罚。韩愈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让这些老头和村干部感到不公平、非要鸣一声不可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清朝的驿站近似现在的邮政局,号草就是驿站马匹食用的草料。这些…

关 键 词:第二等公平  政府职能  行政  管理  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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