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总评判
引用本文:武树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总评判[J].学习与探索,1988(4).
作者姓名:武树臣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系
摘    要:法律文化是人类法律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经历了“礼治·判例法”、“法治·成文法”、“礼法合治·混合法”三个主要阶段,其糟粕是“亲亲”、“尊尊”的差异性精神和“重狱轻讼”的专制主义色彩,但也包括朴素唯物主义辩证法和无神论精神,“人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混合法”样式以及日臻纯熟的法律艺术等精华部分。为促进我国当今的法律文化建设,应当在努力清除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同时,科学地借鉴“混合法”样式。这样,有助于开创我国新时期法律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