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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普通程序简化审"
引用本文:孙长永. 试论"普通程序简化审"[J]. 学术研究, 2001, 0(12): 118-124
作者姓名:孙长永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400000
摘    要:普通程序简化审并不是法定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之外的一个独立程序,而是普通程序的一种灵活处置;它既与法治国家在刑事诉讼中越来越强烈地追求诉讼效率的现代趋势完全一致,又反映了在国内司法改革过程中提高诉讼效率的客观需要;为了保证简化审的公正性,使普通庭审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简化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配套措施问题,坚持正当化与简易化的措施同步推进.

关 键 词:普通程序 简化审 法律性质 现实依据 公正保障
文章编号:1000-7326(2001)12-0118-06

The Simplified Trial of the General Procedur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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