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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险监管制度的法律建构
作者姓名:孙学致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B046)
摘    要:有效保险监管是适度监管,是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更是具有多样化监管手段的监管。有效保险监管具有明显的层次性。适度监管就是解决监管的边界问题,它是保险监管有效性的前提条件。适度监管是一种目标明确的监管,是特定主体的监管,是一种特定主体进行的有权监管。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保险监管,指的是监管的规则选择,它是保险监管的依据,是在保险业深刻变革过程中的制度选择,是保险监管的根本。保险监管手段多样化指的是保险监管的实现机制。不能通过一定手段实现的保险监管不是有效的监管。作为保险监管体系的核心部分,有效保险监管的形成,适应了保险资金运用带来的保险业变革的新形势,紧紧围绕保险资金运用所带来的风险问题,抓住了公司偿付能力这一根本问题,能够达到有效控制保险风险的目的。

关 键 词:保险监管  偿付能力  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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