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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来民法典不宜采两元物权变动模式
引用本文:周喜梅.我国未来民法典不宜采两元物权变动模式[J].学术论坛,2010,33(2).
作者姓名:周喜梅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摘    要:意思表示引起的物权变动模式体现民法典的逻辑点.民法典或以债的效力为逻辑点,或以债的履行为逻辑点.逻辑点不清晰或有多个逻辑点都将产生民法典的体系和逻辑问题.我国<物权法>规定了两个逻辑点,这将对我国未来民法典体系的协调制造障碍.

关 键 词:民法典逻辑点  债的履行为逻辑点  债的效力为逻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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