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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有没有提出作为普通哲学范畴的“价值”定义?
引用本文:赵修义.马克思有没有提出作为普通哲学范畴的“价值”定义?[J].社会科学家,1988(1).
作者姓名:赵修义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副教授
摘    要:近年来,价值问题在我国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兴趣,对“价值”概念的涵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其中,有些文章认为,马克思1879—1880年写的手稿《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给作为普遍哲学范畴的“价值”概念下了一个定义:“‘价值’这个普遍范畴是从人们对待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并且认为这就是马克思提出的一般价值观,是我们讨论价值问题的理论依据。有的文章则从这一段话引伸出,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价值作为一般哲学范畴的含义就是有用性的论断笔者认为,这种见解是值得商榷的。《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以下简称1879年手稿)中的那段话究竟是不是马克思给一般价值范畴下的定义?马克思生前,欧洲思想史上是否提出了作为普遍哲学范畴的价值问题?马克思经济学说中对价值、交换价值,使用价值等经济范畴的分析能否直接视为对作为普遍哲学范畴的价值概念的界说?这些问题都有待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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