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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法律上的“监护”
作者姓名:
夏天
小鹿
南溪
摘 要:
<正>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其中,实施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称为被监护人。我国《民法典》第26条、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34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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