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法律界定的问题审视及治理进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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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德良,陈莉.网络暴力法律界定的问题审视及治理进路[J].南都学坛,2023(2):5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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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德良 陈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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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2.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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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网络暴力”在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含义,法律上的网络暴力是指发生在网络公共空间的针对特定个人的人身侵权行为。在现行法律下,信息发布平台既不对网络暴力的发生和传播负有事先审查义务,也不负有向受害人披露侵权者身份信息的义务,而是按照“通知—删除”规则消极应对,这是网络暴力背后的主要原因。同时,公司法规范缺乏系统性、法律责任过轻等也不利于网络暴力问题的有效治理。因此,立法应该从以下维度进行优化:适应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客观规律,贯彻“事先预防+事后救济相结合”的理念;让信息发布平台承担事先审查义务和侵权行为人身份信息披露义务;协调公私法的有关规范;加大网络暴力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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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上的网络暴力 人格侵权 事先审查 通知—删除规则 平台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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