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吉林地区行政体制及其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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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刁书仁.论清代吉林地区行政体制及其变化[J].社会科学战线,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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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刁书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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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师院历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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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代吉林地区为“满族龙兴之地”,清廷对其实行有别于内地的行政体制.这种体制大致经历三个阶段,即清初至雍正朝以前实行八旗一元化体制;雍正朝以后,由于汉族人民流入,管理民人的民治机构随之设置,实行旗民双重体制;清末由旗民双重体制变为与内地一样的管理民政的行省县制.本文拟对上述行政体制各阶段的特点作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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