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CEPA与知识产权制度协调问题探讨 |
| |
引用本文: | 杨德明.实施CEPA与知识产权制度协调问题探讨[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7):129-131. |
| |
作者姓名: | 杨德明 |
| |
作者单位: | 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福建,福州,350001 |
| |
摘 要: | ∶知识产权制度协调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内地与港、澳地区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客观上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协调。中国内地与港、澳地区的知识产权制度协调应该根据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情况,分阶段予以设定。
|
关 键 词: | CEPA协议 区域经济 知识产权 协调 |
文章编号: | 1671-8402(2005)07-0129-03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