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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协调与协调发展
作者姓名:吴鹏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和科技发展研究所
摘    要:协调是协调主体有目的、有控制并与目的相一致的整体行为,而协调发展只能是协调与发展的相互交叉与结合。协调具有普遍性、与失调相关性、多样性和不可加和性,并受诸多条件的制约,因此,一切生命、人类社会和人类所有的“社会细胞”的存在与发展。都必须以协调与协调发展为前提条件。我们要在现实生活中切实解决协调问题,就需要明确协调主体、认清协调目标、加强控制手段、制定“协调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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