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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个体品德培育的价值目标及实现理路
作者姓名:陈晓龙  赵兴虎
作者单位:1.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兰州730070;天水师范学院,甘肃天水74100
2.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兰州,730070
基金项目:陈晓龙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个体品德培育机制研究——基于非正式制度的分析”(项目编号:08BZX053)阶段性成果; 符得团副研究员主持的“中国古代家训与个体品德培育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0XZX009)主要研究成果
摘    要:注重个体品德培育是中国古代道德教育的特点,先秦儒家为古代个体品德培育提供的价值目标是理想人格,而理想人格的基本内涵又是由仁、义、礼、智、孝悌等基本道德规范所规定的。理想人格这一价值目标的实现首先基于道德教育所达到的个体道德自觉,同时又离不开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体的道德意识并外化为惯常道德行为的双向过程。

关 键 词:个体品德  价值目标  实现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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