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共犯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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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星,潘铁伟.交通肇事罪共犯问题研究[J].甘肃社会科学,2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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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星 潘铁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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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 法政学院,山东 青岛,2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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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院出台的有关交通肇事罪共同犯罪的《解释》与我国刑法规定以及主流的共同犯罪理论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歧和对立。可以将交通肇事分为既指使违章驾驶交通肇事后又指使逃逸情况、单纯指使违章驾驶交通肇事情况以及单纯指使逃逸三种情况进行分析,并就三种不同情况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进行理论上的探讨与分析,提出不同的解决办法。应当增设肇事后逃逸罪,对最高院的相关《解释》的不和谐部分进行适当的删除修订,引入驾驶者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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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罪 共同犯罪 司法解释 肇事后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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