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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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静.论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评析[J].现代妇女,2014(5):9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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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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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大学,广东广州5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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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部行政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直以来备受争议。面对我国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立案难问题,本文拟通过对来安县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的评析,结合近期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审议来探讨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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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受案范围 批复 内部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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