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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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宗华,陈海军.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浅析[J].天津社会保险,2012(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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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宗华 陈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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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保武清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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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首次确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原则,2011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依据。由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涉及职工、用人单位以及第三人等主体,在制度设计、具体实施等方面难度更大、情况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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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基金 支付制度 工伤保险 先行 社会保险法 经办机构 基金支付 制度设计 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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