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表等能否代替劳动合同得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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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涛,胡真.简历表等能否代替劳动合同得看内容[J].劳动理论与实践,2016(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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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涛 胡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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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申请人陈某于2012年9月1日到眉山市仁寿县A公司上班,上班期间A公司未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未与其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2月25日陈某以A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离职.同年4月29日,陈某向仁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A公司支付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6000.00元,并要求公司为其补缴上班期间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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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书面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 历表 仁寿 劳动关系 用工单位 过错行为 计算方式 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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