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礼刑冲突的道德背景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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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春雷 于彦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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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商业大学,30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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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古代法官制度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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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产生于夏、商、西周时期的礼规范和刑规范,在春秋战国时期分别得到了儒家和法家学派的改造和发展,并使得它们后来在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等方面表现为相冲突。从表面上看,可以归之于两套规范形式的差异;从手段上看,可以归之于德礼教化和法令政刑两种治国方式的不同;从更深层次的原因上,是由于以家为本位和以国为本位的道德观念的对立造成的。在刑规范或者法规范不足以对社会关系进行全面调整时,借助于法律之外的道德来进行说明,就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这种必然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依然得到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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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礼 刑 法 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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