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体化的研究对于构建未检工作一体化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了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各地各级检察机关相继成立了一系列独立、专门的未检机构,例如设立未检科未检办等部门,这些专门部门的成立对于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体化仍然存在不足和缺陷,因此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从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完备相关社会制度等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切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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