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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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岭.论人身权的法律保护[J].社会科学论坛,2007(12):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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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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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徐州市行政学院法政教研室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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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身权和财产权是侵权法保护的客体。要实现人身权的保护,最为重要的是公民在价值观念上的转变,即由传统的重视有形财产权向现代的重视人身权观念转变。当前在我国法律实践界出现了一些以前从未出现过的新型权利形态.这些权利之所以以前没有出现,要么是权利的自然属性受到了压制.要么是社会的生产力发展不足。这些新权利实质上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时期公民权利意识启发的开端,预示着中国的法治建设步入了正常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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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值观的转变 新型权利形态 法律保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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