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保护之下的私人不法取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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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海涛,李海玲.隐私权保护之下的私人不法取证问题[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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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海涛 李海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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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重庆,40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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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偷拍、偷录等私人取证行为是否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要以行为人是否享有隐私权,以及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具有合理的隐私期待来判断.以侵犯隐私权获得的不法证据虽然不适用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如果一概承认其法律效力必然造成不法取证行为因他人的模仿而泛滥,冲击以公力救济为导向的法秩序,并最终使社会因此而受害.对不法证据的取舍应在利益权衡理论之下构建不法证据分类排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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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法取证 隐私权 非法证据排除 利益权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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