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洲患者权利保护法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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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费煊.中国与欧洲患者权利保护法比较[J].江淮论坛,2009(5):129-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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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费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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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陕西西安,71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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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促进欧洲患者权利宣言》与《欧洲理事会关于人权与生物医学的公约》是当今欧洲保护患者权利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前者规定了患者权利原则,是一套可以用于关于患者权利的国内政策制定的指导方针,并且已经对欧洲患者权利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后者建立了在生物医学新领域内保护人权与人类尊严的基本柜架。目前中国尚没有专门保护患者权利的法律,而是在解决医疗争议、规范医疗机构工作、明确医师职责的法律、法规中有涉及患者权利保护的条款。这些分散的条款与前两个法律文本相比对患者权利保护的水平还有相当差距。我国应制订保护患者权利的单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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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患者权利 《宣言》 《公约》 医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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