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部门公文处理要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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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安秉花,吴永坤,刘向东.统计部门公文处理要规范[J].统计与咨询,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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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安秉花 吴永坤 刘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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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坚持公文核稿制度,把好“审核关”。要明确审核时间。除急件外,一般稿件至少应给审核人员一天以上时间,两日内审核完毕,保证审核质量;审核后核稿人要签上送签意见,明确送谁审阅,由谁签发。凡是没有根据,没有出处的文件,原则上都不能出手。要建立最后把关制度。凡签发后的稿件,在正式修改、排版、付印、装订后,由审核人员看后,认为正确无误再下发。 2、坚持公文签发制度,把好“出口关”。一是对重大的问题应由局长或负责日常工作的副局(队)长签发。特别重大的问题必须由局长签发。一经领导签发,文件就必须发出;二是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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