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解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续 农民工与城镇人将同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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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宝宣.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解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续 农民工与城镇人将同等待遇[J].劳动世界,2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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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宝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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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参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国家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近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决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暂行办法》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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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养老金 暂行办法 城镇 农民工 基本养老保险 接续 保险关系 转移 个人账户养老金 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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