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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省以下财政体制比较分析
作者单位:;1.厦门大学财政系
摘    要:与中央、省级政府间规范的分税制不同,我国各省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体制差异很大。分税制与总额分成、增量分成体制是我国省以下政府主要的财政体制形式。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分税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等,各省分税税率各不相同。江苏、浙江、福建是我国仅有的三个采取增量或总额分成的省份。构建PROBIT模型对决定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因素进行分析,实证结果显示:财政自给率越高的省份越倾向于选择增量或总额分成的方式。同时比较两种省以下财政体制下经济增长率的差别,总额分成或增量分成省份的经济增长率并没有明显高于采取省以下分税的省份。因此,省以下财政体制中,分税制仍然是普遍且更优的选择。

关 键 词:分税制  总额分成  增量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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