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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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莎.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研究[J].管理科学文摘,2010(17):289-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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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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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财政金融系,贵州贵阳55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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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个税是以个人为纳税申报单位,这种征收方法的缺点在于不符合按能力负担的原则,存在相同所得的家庭有差别课税的不公平现象,忽略了纳税人家庭赡养人口的数量和经济状况,不能对特殊的项目进行要素扣除,有悖于社会公平的原则。因此在我国的税制改革进程中,应当逐步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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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 家庭 纳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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